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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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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及警察學校我國警察沿革:

近代警察始於清光緒27年(1901)裁汰綠營,改練巡警營。31年(1905)9月,正式創設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為民政部,另於其下設立警政司,主管全國警察事宜。33年,又於各省增設巡警道,負責全省的警政。警察制度至此始在我國確立。及至預備立憲將警務列為分年應辦新政之一,勒令全國督撫定期實施,計自辛丑以至宣統遜國,十年之間,警察機關及警察學校、巡警教練所等在全國各大城市紛紛成立。
民國成立以後,在中央,民政部改為內務部,內設警政司,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局改為京師警察廳;在地方,易各省巡警公所為省會警察廳,旋又改為全省警務處;省會商埠地方則改設警察局。民國16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改內務部為內政部,內仍設警政司,警察廳一律改稱公安局。25年沿舊稱,仍名首都警察廳及各省警務處、警察局,自此成為定制。抗戰勝利,35年8月15日將內政部原有之警政司擴充,改組為內政部警察總署。至38年4月政府南遷廣州,厲行機構緊縮,又將警察總署縮編為警政司,61年恢復警政署,並與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合署辦公,至84年3月署處分隸,88年7月1日精省,原臺灣省政府警政廳人員及業務由內政部警政署承接。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網站)

 

警察局沿革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沿革:

臺灣光復之初,配合大陸各省警察組織架構,臺灣省於行政長官公署設立警務處,為全省警察最高機關,各縣市一律成立警察機關,另於各區區署所在地分署警察所、區警察所下,依所轄各鄉鎮之人口、面積、交通、經濟及相關社會狀況酌設派出所。
民國35年1月16日,臺北縣縣治成立縣警局,初於本縣目前所轄行政區域內設有海山、汐止、文山、淡水、新莊及基隆區6個警察所。39年9月,又將原隸基隆分局之金山分駐所及原有縣警局直轄分駐所,分別改稱縣警局直屬金山分駐所及直屬板橋分駐所。

民國39年10月25日,臺灣全省各縣市行政區域重行調整,並實施地方自治。准此各警察分局名稱有與所在地名稱不符者,悉依行政院頒布各級警察機關編制綱要第8條規定,於41年分別改正並報奉省政府電准,乃將基隆分局改稱瑞芳分局,海山分局改稱樹林分局,文山分局改稱新店分局,其餘新莊、汐止及淡水各分局因與所在地名稱相符,故均仍舊。
嗣後緣於本市人口大幅成長,地方快速發展,治安維護刻不容緩,為因應治安需求及呼應鄉閭宿望殷切期待,乃分別於民國47年7月成立板橋分局;民國53年1月成立三重分局;民國56年7月成立永和分局;民國66年6月成立三峽分局;民國 70年3月成立中和分局;民國76年1月成立樹林分局;民國78年3月成立蘆洲分局 ;民國79年6月成立金山分局 ;民國82年3月成立海山分局;民國83年10月成立土城分局;民國98年3月中和分局劃分為中和第一分局及中和第二分局;嗣於105年10月為精實人力配置,全面提升人力資源,將編制員額重新規劃,復將中和第一及第二分局合併為中和分局;107年1月因應林口、泰山地區發展治安、交通工作需要成立林口分局,綜上計設有16個分局。

本局自民國35年1月16日成立,原名臺北縣警察局,民國91年1月1日更名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並於99年12月25日配合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更名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期間歷任何顥、黃麗川、黃一亞、黃展懷、劉琦、劉堅烈、劉清池、王魯翹、袁祖起、周辰、周昌嗣、曹極、李保宏、顏世錫、季錫斌、孟昭熙、林昭標、姚高橋、黃丁燦、余玉堂、王安邦、鄭清松、鄭榮進、劉勤章、黃茂穗、林國棟、伊永仁、陳國恩、胡木源、陳檡文及黃宗仁等局長,雖任期長短不一,然踵事增益,各有建樹與貢獻!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組織沿革大事紀: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警察大事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歷年73~110年組織編制暨警力員額統計表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歷年73~103年組織編制暨警力員額統計表
年別 員額數 機關編制概況 歷史紀錄
編制 實有 分局 分駐所 派出所 警勤區
73年 4368 3862 10 19 107 1235 分局別:板橋、新莊、三重、中和、永和、新店、三峽、瑞芳、汐止、淡水。
74年 4414 4063 10 19 110 1264 (消防隊編制307人、戶政編制619人)(分局配置警力數2572人); 增設光華、三多、八連派出所。
75年 4414 4146 10 19 110 1264  
76年 4414 4213 11 18 111 1277 76.01.19增設樹林分局;增設樹林派出所。
77年 4954 4443 11 18 111 1330 (直屬隊編制1550人、戶政編制755人)
(30個戶政事務所,分局配置警力2649人)
78年 6759 4751 12 17 113 1350 (擴編基層警力1641人及安檢164人)
78.03.10增設蘆洲分局;增設三民、蘆洲派出所。
79年 6759 4579 13 16 115 1417 (預算員額5118人,46個漁港駐在所)
79.06.01增設金山分局;增設金山、國光派出所。
80年 7087 5352 13 16 117 1491 (31個戶政事務所編制849人;41個漁港駐在所、2個檢查哨);增設五工勤務組(90.12.27改設五工派出所)、鳳鳴派出所。
81年 7087 5386 13 16 120 1607 81.07.01戶警分立:增設廣福、海山、新海派出所。
82年 6580 5899 14 16 120 2224 (40個漁港駐在所:保警支援數950人)
82.03.01增設海山分局
83年 6580 6033 15 15 123 2228 83.10.15增設土城分局:增設土城、得和、安平派出所。
84年 6580 6177 15 15 123 2252  
85年 6580 6288 15 15 123 2258 (40個漁港派出、駐在所,編制510人、預算缺額259人;另保警支援數638人)
86年 6580 6238 15 15 123 2265 保警支援數962人
87年 6040 5616 15 15 126 2266 預算員額5822人;87.07.01警消分立(安檢預算缺額218人);增設文化、延平、永福派出所
88年 7766 5619 15 15 129 2266 預算員額5822人;保警支援數695人(34個漁港派出、駐在所,其中5所已簡併);增設錦和、丹鳳派出所。
89年 7766 5685 15 15 129 2288 預算員額5822人,保警支援數958人。
89.02.16安檢移撥,撤減29所及200人。
90年 7766 6531 15 15 129 2922 預算員額6750人;保警支援數175人。 90.01.01保警移撥預算員額710人。
91年 7766 6708 15 15 129 2922 預算員額7229人;保警支援數83人;91.01.01保警移撥預算員額479人。
92年 7766 6969 15 15 130 2922 預算員額7501人;92.01.01保警移撥預算員額272人;增設大有派出所。
93年 7766 6832 15 15 131 2612 預算員額7501人;增設集賢派出所。
94年 7766 6373 15 15 132 2161 預算員額7501人;94.01保警移撥調入149人;增設德音派出所。
95年 7766 7018 15 15 134 2573 預算員額7501人
96年 7766 6903 15 15 134 2747 預算員額7766人
97年 7766 7382 15 15 135 3235 預算員額7766人;本局於 97年12月1日 完成機關改制及人員派補正式運作。
98年 10763 7571 16  15 139  3235 預算員額7836人;98.03.31增設中和第二分局、中和分局更名為中和第一分局;增設中原、景安、安和及二橋派出所。
99年 11068 7624 16 15 141 3235 一、預算員額7897人;增設金城及重陽派出所
二、99年12月25日改制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00年 11068 7559 16 15 142  3235 預算員額7897人;增設彭厝派出所。
101年 11068 7498 16  15 142  3235 預算員額7897人;增設文聖派出所,裁撤埔濱派出所。
102年 11068 7398 16 15 143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增設北大派出所。
103年 11068 7434 16 15 143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104年 11068 7523 16 15 143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105年 11068 7401 15 15 144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105.10.25中和第一、第二分局合併為中和分局。
106年 11068 7465 15 15 144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107年 11068 7510 16 14 146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107.1.29成立林口 分局;增設文林派出所;林口分駐所改置林口派出所。
108年 11068 7827 16 14 147 3237 增設新樹派出所
109年 11068 7767 16 14 148 3237 增設昌平派出所
110年 11068 7556 16 14 148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111年 11070 7595 16 14 148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112年 11070 7559 16 14 148 3237 預算員額7897人

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    管理人:辛宗翰    電話:(02)80725454分機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