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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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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詳閱以下同意條款:

  1. 如您來信反映事項係屬交通違規檢舉,請至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通報,網址:https://tvrs.ntpd.gov.tw/,本信箱將不再受理交通違規檢舉。

  2. 為提升本市警政服務滿意度,本局竭誠歡迎您提供寶貴意見,本局將針對您的來信給予即時處理與回應,並全力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3. 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確實可收到本信箱之回信,系統會自動發送一封「確認信」,請打開並點選信中的連結網址,完成確認後,我們將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凡未經您確認的來信,本信箱將不予受理。

  4. 每次來信請盡量以一項事件為主,以利案件處理,若有多項事件,請分別發送。另就同一事件,如無新事證,而重覆來信者,本信箱將為您併案處理,不再另行寄發併案通知。

  5. 來信內容講求簡潔、明確,並以真實情形為限,本信箱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謾罵、廣告及惡意檢舉之郵件。又為保障您及他人權益,如有不實陳情涉及刑事、民事法律問題,應負相關責任。

  6. 完成信件確認後,我們會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權責機關單位處理。除此之外,收到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後,會於3天內收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滿意度調查問卷』信件,請在7天內於網頁填寫對該項回函處理的滿意程度。為便於做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部執行之參考。

 我已詳閱並明暸上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