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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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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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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政風室主任聞其聲

單位主管簡介:主任聞其聲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經歷:

 

組織員額:

預算員額:主任1人、專員2人、股長3人及科員16人,共22人,另有支援警職人員及技工1人。

 

業務職掌:

  1. 擬訂、修正、蒐集及編印各項政風法令。
  2. 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
  3. 訂定政風工作手冊、宣導並推行政風法令。
  4. 宣講廉政肅貪案例、表揚績優政風事蹟。
  5. 評估易滋弊端之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
  6. 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
  7. 研析發生之貪瀆案件,訂定具體改進措施。
  8. 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有貪瀆不法傾向人員之調查。
  9. 關於員警貪瀆案件之調查事項。
  10. 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單位人員涉嫌貪瀆不法事項。
  11. 設置政風專用信箱及電話,受理檢舉案件。
  12. 採購案件監標、監驗工作。
  13. 辦理政風革新建議事項。
  14. 辦理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15. 辦理機關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16. 推動資訊保密措施及處理洩密案件。

 

其他

法務部廉政署提供多元檢舉管道

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管道:

  1. 親身舉報方式:法務部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 檢舉專線: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3.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 郵政檢舉專用信箱:100006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2、本局政風室檢舉管道:

  1. 檢舉專線:0800-880-958 、(02)8072-5454轉4424。
  2. 檢舉傳真:(02)2965-7087。 
  3.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7-160號信箱。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thics@ntpd.gov.tw

 

未來願景:

為維護優良警察風紀,本室以興利、防弊為宗旨,配合各種防貪與肅貪措施,雙管齊下,發揮政風單位專業、熱忱、負責、服務、公正之核心價值,對於涉及員警貪瀆不法案件及各項政風工作,均能全力以赴,期能共同型塑本局優質廉能、正義形象,創造廉潔新政風。

 

宣導資料:

一、廉政倫理規範

  1. 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https://reurl.cc/QbEYOM)
  2. 新北市政府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PDF)

二、防貪宣導案例:

  1. 公務員應具備之法律常識
  2. 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宣導教材

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四、防貪指引案例資料

   (一)本局107年防貪指引案例資料(PDF)

   (二)本局108年防貪指引案例資料(PDF)


  
陽光法案 :


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法令

1.申報義務人範圍: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9條規定,申報義務人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申報期限:

就(到)職申報

定期申報

代理、兼職申報

卸(離)職、解除代理、兼任申報

就到職3個月內申報

每年11/1至12/31申報

代理、兼職滿3個月起3個月內申報

喪失身分起2個月內申報

3.應申報財產項目: 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財產。

4.法務部申報系統(https://pdps.nat.gov.tw/)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後6個月(107年12月13日)施行,新法修正重點如下:
    1.  明定公職人員及新增關係人範疇。
    2.  修正利益迴避通報程序。
    3.  增加補助行為禁止規範及例外情形。
    4.  新增行政調查配合義務及裁罰。
    5.  降低罰鍰金額下限。
  2. 規範對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所稱之公職人員(含依法代理該等職務之人員)及第3條所定之關係人。
  3.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4. 關係人不得向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利益。
  5.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除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之交易行為外,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
  6.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