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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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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同警即刻行動搶救嬰兒生命

    本局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許嘉迪、侯俊言等2員, 108年5月20日分別擔服14至16時勤區查察及巡邏勤務,於14時許,見一婦人抱著小孩急忙跑進派出所內,請求警方協助。員警得知小嬰兒因身體不適有呼吸困難情況,立即駕駛警用巡邏車,沿路鳴笛於5分鐘內抵達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並陪同送進急診室交由醫生診治,經醫生初步治療排除危急狀況後,再陪同轉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在專業小兒科醫生診斷確認身體無礙後,又再護送婦人及嬰兒返家休養。本案家屬寫下感謝函,並親自至派出所表達感謝。許等2員緊急處置送醫,即時搶救生命,發揮為民服務精神,深獲肯定與讚賞。

    發布日期:108-10-05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