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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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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警緊拉跳橋女子手臂搶救生命

    本局三重分局重陽派出所巡佐張適志及警員王耀毅等2員,112年6月4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10分許,接獲報案前往新北市三重區重陽橋上處理女子跳橋輕生案。張等2員火速趕赴現場,發現李女身體已懸空護欄外,員警立即上前拉住李女的手臂,喊著「不要動!不要動!躺靠著橋壁就好,我們會救你起來」,耐心安撫要李女不要激動不要掙扎,隨後慢慢將李女從護欄拉起移置空曠人行道上,員警耐心陪伴並傾聽李女訴苦,因李女情緒一直無法控制,在消防救護人員評估下,由家屬陪同前往北市醫院就醫。張等2員反應靈敏,即時處置,搶救民眾寶貴生命,獲家屬感謝及路人讚許

    發布日期:112-08-31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