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申訴正確流程及程序?
問答分類 | 警政服務FA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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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板橋分局 |
問題 | 交通違規申訴正確流程及程序? |
回覆 | 提起申訴應檢具:1.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2.申訴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如非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親自、郵寄或以傳真之方式向應到案處所或舉發機關陳述意見。如不服申訴結果,得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並應於收受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以資救濟。 |
轄區分局 | 板橋分局 |
發布日期 | 103-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