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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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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分類 警政服務FAQ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大隊
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為何會收到2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回覆
  1. 交通部90年5月29日交路90字第035818號函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針對諸多重大違反行為如有肇事致人傷亡之情形時,除依各該條款處理罰鍰外,並增訂分別予以吊扣(銷)駕照之規定,且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3條規定:「二以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行為,應分別處罰」。
  2. 故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為,如有肇事致人傷亡之情形時,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規定吊扣(銷)駕照外,其違規部分仍需依所違反之條款舉發處罰,因此,事故當事人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因而肇事致人傷亡,警察人員依法應分別舉發。
轄區分局 交通警察大隊
發布日期 10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