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李小姐(28歲、家管)去年5月中旬於露天拍賣網站購買紙尿布,並按賣家來電指示完成匯款新臺幣6,040元後,遲遲未收到貨物,經撥打電話給賣家數次,不是沒人接就是打不通,她確定自己被詐騙後,即向轄區警察局報案處理。半個月後,李小姐於家中接獲一通來電自稱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警員,告知她警方目前查扣一個已被銀行凍結的詐騙集團帳戶裡,有一筆她日前網路購物遭詐騙的款項,經核對無誤可退還給她,並提供她一組案件編號(29989號),聲稱待會將由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人員與她聯繫辦
理退款事宜。
李小姐隨後接獲一位自稱是行政院金管會楊先生的來電,對方於電話中核對資料後,便要她至附近郵局查詢帳戶餘額,查核該筆退款金額6,040元是否已匯入帳戶,她查證後回覆尚未匯入,對方便給她一對序號,請她在ATM跨行轉帳頁面操作退匯設定,金額部分則輸入警方之前告訴她的案件編號29989。李小姐完成操作後發現帳戶餘額變少,就詢問楊先生為何完成操作手續後反而把錢匯出去了,楊先生表示可能是序號有誤,將請銀行系統做中止處理,請她先不要擔心,明日會再主動與她聯繫。隔日下午5點,楊先生再度打電話給她,並給她另一組序號,要她再去ATM操作退匯手續,結果帳戶餘額再度減少,楊先生表示因是銀行系統異常,將隔日再與她聯繫。李小姐回家後反覆想了幾次覺得有些怪異,才跟先生說出此事,經撥打165專線查詢後,驚覺自己被二次詐騙,共損失了6萬6,018元。
詐騙集團佯裝賣家先行網購詐騙後,復假冒警方或金管會等公務機關名義,以「退匯詐騙金額」進行二度詐財的案件雖較少見,但也因詐騙過程環環相扣,被害人較易不察而被剝兩層皮,相關防範宣導更須特別呼籲。刑事局提醒民眾,對於遭到警示凍結之人頭帳戶,帳戶所屬銀行會依「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程序,將匯入款項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但絕不會由金融管理委員會人員出面處理,更不會要求被害人至ATM操作退匯手續,詐騙被害人如有任何相關退款問題,可逕向匯入帳戶所屬分行洽詢,千萬不要聽信任何人指示操作自動存(提)款機。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詢問查證。
單位: 預防組 管理人: 偵查員周梅仙 電話: (02)8024-3033分機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