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一、 有關處理Facebook社群帳號被盗案件,應循機制取回帳號,以防止後續衍生詐欺犯罪,相關處理流程如下:
(一) 自行透過Facebook網站取回帳號掌控權,連結點我(另開新視窗),或參考美商Meta公司「安全中心作業手冊」(另開新視窗)規定辦理。
(二) 下載帳號相關資料與登入IP紀錄。
(三) 開啟帳號雙重驗證機制,增加帳號密碼複雜度,並勿點擊未知之網站連結,以降低帳號被盜風險。
二、若發現個人姓名、頭像遭詐骗集團冒用時,亦可透過165官方網站常見QA(臉書教學篇(另開新視窗)向美商Meta公司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