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提升涉外案件之通譯品質,保障外籍人士司法權益,強化通譯人才之專業知能及促進經驗交流,特辦理本次講習。
二、講習相關資訊:
(一)對象:持有合法居留我國相關證件,通曉中文及東南亞語 (含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寮國語任一語言)或其他特殊語系,依法得在臺灣工作者。
(二)時間: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6時50分。
(三)地點:本局6樓禮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四)開放報名人數:60名 (如報名情形踴躍,將依本局語言人才需求及報名表繳抵之先後順序予以錄取)。
(五)課程內容(師資):
- 法律常識-婦幼案件程序概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 偵查程序概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 通譯倫理責任(臺灣司法通譯協會創辦人陳允萍)。
- 通譯專業技能(臺灣司法通譯協會創辦人陳允萍)。
- 法律常識-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實務(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巡官周妤柔)。
- 警察業務簡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科長陳鴻堯))。
(六)測驗與獎勵:
- 課程結束後,舉行筆試測驗。
- 全程參加講習並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並贈送宣導品1份。
(七)講習當日中午、晚上均附有餐點,惟為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政策,敬請自備水壺,現場不另提供紙杯或瓶裝水。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或招收至額滿為止。
(二)應備文件
- 報名表:如附件,應填寫齊全。
- 身分證/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曾接受其他通譯訓練或有通譯服務經驗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三)報名方式
- 現場報名:檢附上列應備文件,至本局外事科或各分局(防治組)報名。
- 傳真報名:傳真上列應備文件,並於培訓當日補齊正本。
- 網路報名:將上列應備文件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T90551@ntpd.gov.tw.
(四)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黃警員
電話:02-80725454 轉4090
傳真:02-22727822
電子信箱: T90551@ntpd.gov.tw.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五)附件:
- 報名表
- 課程表
(六)主辦單位保留本講習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