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為落實婦幼保護工作,建構完整之婦幼保護網絡,打造一個讓民眾安居樂業的新北市,實踐在地樂活施政理念。
二、從創作過程中,藉由文字或繪畫表達,使學生對婦幼安全相關法律常識及觀念,透過創作設計比賽促進大眾對於婦幼安全的關注重視並達到宣導效果,加入婦幼工作的行列。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內政部警政署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五、聯絡窗口:(02)2228-6033分機5535警員洪維玟
参、參加對象資格:
一、創作書法:
1、設籍於新北市民眾或就讀新北市轄內各學校學生,年齡不限。(個人參賽為限)
2、每人參賽作品限1件。
二、 國小海報:
1、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個人參賽為限)
(1)低年級組(以107年6月就讀一、二年級學生,報名低年級)
(2)中年級組(以107年6月就讀三、四年級學生,報名中年級)
(3)高年級組(以107年6月就讀五、六年級學生,報名高年級)
2、每人參賽作品限1件。
肆、收件方式
一、送件內容:(1)參賽作品(2)報名表(3)讓與書。
二、送件日期:107年即日至9月30日止。
三、送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併同報名表及讓與書,親送或郵寄至指定寄送地址(郵寄以郵戳為憑),為確保作品完整,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防範毀損事宜。
(二)寄件地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行政組收(2354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
伍、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
1、創作書法比賽:書法整體美感60%、主題切合度與詞句創意40%。
2、國小海報:主題掌握及意涵40%、構圖及視覺效果30%(技巧表現)、創意呈現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以序位法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陸、活動獎勵
一、創作書法:(共計8名,以個人參賽)
(一)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禮券;獎狀一禎。
(二)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7,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三)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四)優選取5名(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二、國小海報:(共計24名,以個人參賽)
(一)高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4、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二)中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4、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三)低年級組: 1、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2、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3、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4、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三、得獎公布:
得獎作品預計於107年10月底前於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四、備註:指導老師如需感謝狀,請主動告知本隊,原則僅頒予得獎人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