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震災後,政府除積極進行各項災後復原重建工作,同時在強化震災預防工作方面,推動全臺老屋健檢、提高建築物耐震標準、公布土壤液化潛勢區等作為。對此,行政院已於本(105)年2月25日通過「防災三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災害防救法》)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優先審議。
其中,《建築法》修正,加入第三方公正單位審查勘驗機制,以確認建築結構安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強化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並明定災損或防災型都更同意比例,可維持現行二分之一規定,以利重建;《災害防救法》修正,增列災前借款、信用卡之本金及利息得予展延、以房屋或土地抵償原購屋貸款債務、利息補貼及稅捐減免等內容,以協助災後復原與重建工作。
更多詳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ey.gov.tw/Link_Content.aspx?n=14F697861C7B758B&s=B57BF4BB4A1A49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