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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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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一、內政部於114年3月15日發布施行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依該辦法第35條第2項,為強化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性,經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防部審查共計國外原廠獵槍22款、彈藥9款符合安全標準,原住民得依自身需求自行洽槍砲彈藥刀械輸出入業之廠商購置獵槍零件及彈藥,以製造、組合(裝)加工為甲式自製獵槍,並修訂申請人須受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合格。
二、檢附內政部許可購置之甲式原住民自製獵槍(零件)型號及款式清單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QA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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