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2年度通譯人員講習報名簡章
一、目的:
為提升涉外案件通譯品質,保障外籍人士司法權益,強化通譯人才專業知能及促進經驗交流,特辦理本次講習。
二、講習相關資訊:
(一) 對象:持有合法居留我國相關證件,通曉中文及東南亞各國語言(含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寮國語任一語言)或其他特殊語言(如歐洲語言、西亞語言、俄語、蒙語及藏語等罕見語言),依法得在我國工作者。
(二) 時間:112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至下午6時40分。
(三) 地點:本局6樓大禮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四) 開放報名人數:120名(額滿為止)。參加順序如下:
- 優先招募對象為本局各分局推薦參訓通譯人員。
- 其次為111年列冊通譯且有持續配合者。
- 再次為各分局語言人才(各分局常用非列冊通譯人員)、東南亞語言外罕見或少用語種者及其他有意願擔任本局通譯者。
- 如報名情形踴躍,將依本局語言人才需求及報名表繳抵先後順序予以錄取。
(五) 課程內容(師資):
- 通譯專業技能及通譯倫理責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陳子瑋。
- 偵查程序概要─刑案偵查程序概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珮瑜。
- 法律常識─就業服務法介紹: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法律常識─交通法規介紹暨交通安全宣導: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分隊長林昱昕。
- 警察業務簡介─婦幼案件程序概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偵防組警務員黃曼倫。
- 警察業務簡介─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實務介紹: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巡官王薇嵐
(六) 測驗:
1、 本次講習課程結束後,隨即舉行筆試測驗。全程參加本次講習者,贈送宣導品1份。
2、 口試測驗視到訓及筆試通過情形,另案擇期辦理。
3、 測驗方式
- 筆試測驗
- 題型:是非題 10 題、選擇題 10 題,共 20 題。
- 命題範圍:通譯技巧、倫理規範、法律常識及當次課程內容等。
- 口試測驗
- 項目:
- 雙語組:書面文件視譯及雙向逐步口譯。
- 國語組:國語閱讀、朗誦及問答。
- 命題範圍:涉外案件調查筆錄問答、通譯倫理規範實踐、警政業務及法律知識(含專有詞彙)等。
4、 筆試及口試過程均全程錄影。
5、 筆試及口試均達70分以上始為合格,任一項未達70分不予發給證書。
6、 結業證書統一俟口試測驗結束後另行發予合格人員。
(七) 講習當日中午、晚上均附有餐點,亦備有沖泡式茶包及咖啡包,惟為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政策,敬請自備水壺,現場不另提供紙杯或瓶裝水。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14日(星期五)止,或招收至額滿為止。
(二)應備文件:
- 報名表(如附件,應填寫齊全,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 曾接受其他通譯訓練或有通譯服務經驗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攜帶上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分局(防治組)報名。
2、網路報名:將上列應備文件掃描檔寄至本局外事科承辦人電子信箱(H87429@ntpd.gov.tw)。
3、通訊報名:將上列應備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4、傳真報名:傳真上列應備文件至以下號碼:02-22727822。
(四) 報名錄取通知
- 報名者得電洽主辦單位確認是否完成報名(可聯繫本局各分局防治組承辦人員或本局外事科承辦人)。
- 主辦單位將於報名截止後10日內以電話通知報名錄取結果。
(五)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巡官周易瑩
電話:02-80725454 轉2128
傳真:02-22727822
電子信箱:H87429@ntpd.gov.tw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四、附件:
- 本報名簡章。
- 課程表。
- 報名表。
五、主辦單位保留本講習資訊最終解釋及修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