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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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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配合本局員警執行大型活動、特種勤務、取締酒駕勤務、刑事案件車輛查扣、交通事故及各類緊急事故等車輛拖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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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以臨時人員僱用,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5,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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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依實際缺額派補本局所屬公有拖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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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需24小時輪值(依各拖吊場實際勤務需求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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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資格:
一、男女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純正、無不良紀錄、具有工作熱忱。
四、需具備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駛執照。
五、國中畢業(含)以上。
六、其他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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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17時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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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