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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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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一、事由:暖警搶救自殺少男,挽回年輕少年命。
二、案情摘要:
(一)本局蘆洲分局蘆洲派出所警員林彣政、程家偉2員(下稱林等2員), 108年3月31日0至2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時16分許,獲報蘆洲區得勝街○號前有民眾自殺案薦,到場後發現少年陳○○(90年次)獨自坐於路旁,右手拿刀朝左手做出割腕動作,林等2員不顧自身安危,立即上衝向前將刀奪下,並隨同救護人員送往新光醫院急救。家屬對於警方奮勇及時制止陳男自殺輕生行為,深表感激之意。
(二)林等2員工作認真盡責,勤務反應機敏,勇阻陳男意圖輕生,深獲家屬讚許,對於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符合忠義事蹟。

警員林彣政受獎照

警員程家偉受獎照

警員林彣政受獎照

警員程家偉受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