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主管簡介:科長吳志忠
學歷:
-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51期
經歷:
- 本局督察室督察
-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督察
- 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大隊長
單位沿革:
新北市地處大台北都會區內,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組成分子複雜,轄內工商發展蓬勃,引入大量外來就業人口,密集的外來人口也帶來了治安問題。轄內交通網密佈,為臺北市衛戍區政經、交通要衝,環境複雜,加以近年來社會結構遽變,自政府解嚴以後,諸如說明會,自力救濟、街頭活動等日漸增多,不僅影響平常治安勤務運作,如處理稍有不慎,一觸即可引發群眾脫序或暴力事件,為社會帶來重大傷害。 民國35年1月16日臺北縣警察局成立之初,奉准成立安全室掌理全縣保密防諜、安全維護、保防教育、社會治安調查、危害國家線索發掘與偵處及其他有關安全業務事項,嗣經變革改稱保防室、保防科並隨人口增加與業務之繁重擴增員額。
組織編制:
組織編制說明:保防科編制科長1人、專員1人,並設置保防股、偵防股、社調股、觀保股等4股。
業務職掌:
- 關於社會保防工作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事項。
- 關於偵防內亂、外患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及機場港口應變處理事項。
- 關於社會治安調查之研究、規劃、指導、蒐集及處理事項。
-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有關保防工作之督導、考核、執行事項。
- 其他有關保防業務事項。
未來願景:
本局局長以「為民服務品質永無止境」之理念,一再要求全體同仁「強化社會治安」與「落實為民服務」,所以「服務」乃係警政工作中最高指導原則,本科同仁體認局長理念,齊一觀念建立有系統、制度化的思維模式與作為,處理任何勤、業務均能依據標準作業流程圓滿達成,不致招致民怨,影響整體警察形象。今後在執行各項工作均秉持「依法行政」積極任事的精神,落實推動,並以「親切」、「和藹」、「熱忱」、「效率」的優良形象,爭取民眾認同,追求崇高之「價值」與「尊嚴」,建立優質警察文化。
工作概況:
- 保防股辦理社會保防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事項及特種勤務情報參謀作業。
- 偵防股辦理內亂、外患、危害國家安全偵防案件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及機場港口應變處理事項。
- 社調股辦理社會治安調查暨其他有關保防業務工作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事項。
- 觀保股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有關保防工作之規劃、督導、考核、執行及安全查核、綜合性業務事項 。
宣導資料:
- 加強社會保防教育之推行
- 社會保防教育之推行,必須順應社會動態,以維護社會安寧為重點,做好保防工作就是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安寧與鞏固國家安全,培養民眾正確保防觀念,營造人民祥和氣氛及共識,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
- 「保密防諜,人人有責」警語,國人雖耳熟能詳,但絕不能輕率視為口號,而是攸關國家安全以及全體國人安危禍福的大事,更是全體國人必須身體力行的要務,惟有人人提高警覺、落實全民保防要求,國家安全才得以確保。
- 時代在進步,我們對於機密維護的理念也要隨著時代的脈動而改變,要做到「片紙隻字不洩密,一言半語不洩漏」的保密工夫,我們除了要起而行外,更要將其立於心,時時提高警覺,貫徹保密規定與做法,確實堅定自我保密理念,杜絕一切洩密違規情事,在「萬無一失」的原則下,共同維護國家之整體安全。
- 保防工作需要全民共同參與
- 保防工作就時代而言,就是保護國家安全與增進社會福祉,全民保防與國家安全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大家不要以為現今兩岸風平浪靜,不必重視保防的工作,如果沒有憂患意識的觀念,無意中就可能會把國家機密告訴身分不明的人,我們除了要隨時保持警覺,注意可疑人之外,凡是我們知道的機密,絕對不可告知第三者,更不可在公開場合談論。
- 所謂「患生於所忽,禍起於細微。」,又所謂「有備則制人,無備則受制於人。」,即說明保防觀念不可疏忽,要注意細微之處。保防之成敗,在於有備與無備之間,保防觀念應隨時提高警覺,深植人心才不會遭致危害。
- 因此,平日每一個人都要做好各種保防工作,注意發掘周遭可疑之人,令有心之人無隙可乘,更要心存憂患意識,所謂「勿恃敵之不來,應恃吾有以待之」,即說明不可疏於保密防諜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