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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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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代理主任高繼鴻

單位主管簡介:科長高繼鴻


學歷:         

經歷:         

組織編制:

防治科編制圖

本科編制科長1人、專員1人、股長2人、警務正6人、警務佐1人、辦事員7人、書記1人,合計19人。

業務職掌:

  1. 警勤區規劃
  2. 家戶訪查工作(含專案、機動)
  3. 暫住人口
  4. 受(處)理失蹤人口
  5. 老人社福工作
  6. 戶警聯繫
  7. 民防業務
  8. 守望相助業務
  9. 戶口通報臺
  10. 戶口卡片影像掃瞄、建檔及管理查詢

 

未來願景:

  1. 家戶訪查部分:
  1. 受(處)失蹤人口部分:

失蹤人口在一個家庭的地位,不論其心智是否正常,肢體有無殘缺,均是一個「寶」,民眾均抱持「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觀念,要如何協助民眾找回失蹤的親人,尚有努力的空間,本局除持續失蹤人口專責小組運作外,並利用講習等強化找尋失蹤人口技能,使失蹤人口「生者團圓、往者安息」。​

宣導資料:

  1. 警勤區訪查工作部分:
    依據96.7.4修正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 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內政部於96.12.13訂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警政署於99.8.9修正「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取代原來之戶口查察作業規定。
    茲為保障人民隱私權及兼顧社會治安維護,105年3月30日修正「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取消警勤區所轄居民全面訪查之規定,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加強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與村里(鄰)長等治安及為民服務諮詢對象之聯繫,以維護社區治安及其他符合警察任務之為民服務事項。內政部於107年4月11日將「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為「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明確律定訪查之目的、實施及應遵守事項、方式、時間及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等事項,使員警執行勤區訪查有所依循,以發揮其功效。
  2. 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部分:
    民眾如遇家屬發生失蹤案件,請迅速前往附近分駐(派出)所報案,由全國警察協助找尋。
    內政部警政署警政e網通受理報案e化平臺系統,已於96年3月16日啟用,民眾前往分駐(派出)所報案,即同步輸入電腦。
    民眾可自行上網查詢,操作如下:「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資料庫查詢」→「查詢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資料」→「點選查詢方式一:查失蹤人口;點選查詢方式二:查身分不明者」。

工作概況:

  1. 家戶訪查
    勤區員警利用家戶訪查實施防犯罪宣導及推展社區警政工作。
    利用家戶訪查關懷獨居老人及弱勢族群。
    利用家戶訪查結合「清樓專案」發掘治安顧慮人口(場所),掃除治安死角。
  2. 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
    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業務督(指)導。
    緊急重大失蹤人口案件查尋。
    與社政、衛政單位協調聯繫。
    失蹤人口案件預防宣導。
  3. 民防組訓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PDF)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民防人數 (ODS)
  4. 守望相助督訓
    新北市里守望相助隊管理實施計畫 (ODT)
    新北市政府各區公所守望相助人數 (ODS, PDF)​

位置:

地址:板橋區英士路151號4樓(新海路與英士路)。

交通資訊:搭乘公車(新海派出所或新埔國中)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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