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行政科科長

單位主管簡介:科長黃錫英


學歷:

經歷:

組織編制:

組織編制

組織編制說明:行政科編制科長及秘書各1人,並設置警政股、勤務股、正俗股等3股。

 

業務執掌:

(一)警政股業務

  1. 專責警力之規劃、管制、督導事項及員警執勤佩帶槍彈原則事項。
  2. 有關流行疾病辦理事項。
  3. 全年績效評核及違規廣告招牌取締事項。
  4. 有關噪音、妨害安寧、衛生、環保犯罪、防制公害及美化環境處理事項。
  5. 協助喪葬、民俗、禮俗、寺廟管理事項。
  6. 有關警察主(協)辦業務之聯繫事項。
  7. 騎警隊(含培訓、執勤、服裝及裝備)採購招標事宜。
  8. 騎警隊培訓、執勤及專案活動規劃、擴編、執行、聯絡、經費審核及其他相關行政事宜。
  9. 單車警察巡邏隊之規劃、督導及服裝、裝備採購等事項。
  10. 電氣警棍(銬)及電擊器出口、電棒及防暴網管理、警械(保全)執照之申辦管理事項。
  11. 警察勤務機構簿冊之印製、發放及管理事項。
  12. 警察、駐衛警察及保全服制管理事項。
  13. 有關警察機關印信之印製及印模申報事項。
  14. 辦理市容整理及違規攤販之取締、規劃、督考事項。
  15. 執行院頒「檳榔攤問題管理方案」事項。
  16. 協助處理違章建築拆除及安全維護事項。

(二)勤務股業務:

  1. 派出所之設置與裁併事項。
  2. 機動派出所設置與督導、考核事項。
  3. 機關地址變更。
  4. 有關警察制度及勤務之規劃、改進事項及警察機關勤務實施方式、督導、考核事項。
  5. 超勤加班費勤務項目之審核。
  6. 受理報案E化平臺相關事項。
  7. 警察勤務現階段作法及疑義之解釋。
  8. 有關推動警察志工服務之規劃、督導事項。
  9. 警察機關聯合勤教、勤前教育之規劃、督導事項。
  10. 民眾舉家外出加強巡邏及為民服務事項。

(三)正俗股業務:

  1. 有關取締妨害風化(俗)行業之取締、規劃、督導事項。
  2. 有關取締色情書刊、錄影帶等之規劃、督導事項。
  3. 協助市府經濟發展局辦理「必安住專案」。
  4. 協助民政機關推行有關端正社會風俗事項。
  5. 各機關交查色情(廣告、援交)案件及檢舉案件之查處。
  6. 各機關交查賭博電玩(網咖)案件及檢舉案件查處。
  7. 賭博電玩(網咖)查處之規劃、督導、統計。
  8. 取締色情、賭博電玩(網咖)探訪費之編列及審核。

未來願景:


配合本局施政,持續推展本科職掌各項行政業務,並置重點於「消滅色情與取締賭博性電動玩具」,以落實全面清查建冊、綿密臨檢掃蕩,樹立執法威信,淨化社會治安,建構安康祥和社會秩序。 賡續推動警察志工服務隊及單車警察巡邏隊、騎警隊等為民服務工作,運用警察志工力量、結合無窮民力,以強化機動警力、延伸為民服務據點,共同打擊犯罪,並宣導防範犯罪,以期提升治安策略、效能,創造警民雙贏的優質生活環境。

工作概況:

  1. 各單位查獲電子遊戲場涉及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行為時,除應移請檢察機關偵辦外,並立即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予以停業處分,如拒不停業,即處以怠金,再複查,如仍拒不停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協請檢察官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斷水斷電。
  2. 各單位對於轄內可能或曾遭取締、檢舉之色情場所,分為甲、乙2類建冊列管,並運用情資布建,加強查察、取締,以防死灰復燃;另對於領有合法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色情場所,加強情蒐探查,必要時依法聲請搜索票執行或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以澈底清剿消滅,展現執法之決心。
  3. 本局騎警隊成立於92年4月19日,為全國首創,其任務主要以配合新北市政府發展觀光政策及執行本局騎警隊巡邏勤務計畫;騎警隊固定於每週六、日及國定假日於淡水漁人碼頭、板橋新板特區、八里左岸公園、鶯歌陶瓷老街等4處景點執勤,主要功能以景點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維持為主,同時扮演「觀光警察」角色,貼近民意,提供「優質、親民、便民」的為民服務措施,發揮勤務多元化之功能,促進警民關係,並將秉持「創業維艱,守成不易」之理念,持續朝強化勤務功能、促進觀光產業、維護景點治安、提升服務品質、積極參與公益活動之方向努力。
  4. 本局於94年4月4日成立單車警察巡邏隊,平時採小區域巡邏方式,深入社區巷弄街道;各分局依轄區特性於週六、日(國定假日)編排單車警察巡邏隊結合機動派出所,擔服新北市政府於河濱公園所闢建120公里無間斷自行車專用道與各觀光景點治安之維護及為民服務等相關工作,使民眾對警察的服務,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5. 本局所屬警察志工大隊,目前編組有1個大隊(含18個中隊),各中隊志工同仁平日編派在警察機關協勤值班、犯罪預防宣導、照護迷童、關懷被害人等為民服務工作;志工大隊長為策進志工人員優質形象,定期聘請專家、學者辦理志工幹部法律訓練及志工協勤工作經驗分享座談會,認真積極參與為民服務工作及推動公共事務活動。
  6. 本局規劃辦理「民眾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巡邏」工作,係透過員警主動、積極、熱忱的為民服務加強住宅巡邏,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本市民眾可於平時申請「民眾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巡邏」服務外;春節期間亦可透過網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服務網)、110報案電話、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系統或直接向轄區所屬分局之分駐(派出)所辦理申請。
  7. 本局設置「機動派出所」係以分局為單位,運用組合警力機動編組,以嚴密勤務部署,強化機動能力,冠以「機動派出所」名稱,在指定地區執行巡邏、臨檢、守望、受理報案、為民服務等工作;做好轄區治安維護與交通安全及提供優質警察服務,建立良好警察形象,提升為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