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供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協助有哪些?
- 發布日期:107-12-13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7條規定,政府對於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協助包含:
人身安全保護。
(一)必要之醫療協助。
(二)通譯服務。
(三)法律協助。
(四)心理輔導及諮詢服務。
(五)於案件偵查或審理中陪同接受詢(訊)問。
(六)必要之經濟補助。
(七)其他必要之協助。
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7條規定,政府對於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協助包含:
人身安全保護。
(一)必要之醫療協助。
(二)通譯服務。
(三)法律協助。
(四)心理輔導及諮詢服務。
(五)於案件偵查或審理中陪同接受詢(訊)問。
(六)必要之經濟補助。
(七)其他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