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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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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將近,針對戶籍上之「幽靈人口」,警方有何具體作法?
問答分類: 警政服務FAQ
發布單位: 板橋分局
問題: 選舉將近,針對戶籍上之「幽靈人口」,警方有何具體作法?
回覆:

1.戶籍遷徙之權責單位為戶政事務所,警勤區佐警執行家戶訪查,發現轄內居民戶口狀況與戶籍登記事項不符時,應填具『家戶訪查通報單』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處理。 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 2,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 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上開刑法規定,除虛偽設籍外,須有投完票才算數,因此在未投票之前,檢警調僅能密切注意監控、對於虛偽不實遷入之際,該人並未犯罪,無法傳喚或為任何強制處分。如虛偽遷徙取得投票權之人嗣後確有投票之行為事實,方符合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之構成要件,始能由檢警調進行偵辦、追訴 。

發布日期: 103-08-07
轄區分局: 板橋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