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提升涉外案件通譯品質,保障外籍人士司法權益,強化通譯人才專業知能及促進經驗交流,特辦理本次講習。
二、講習相關資訊:
(一)對象:持有合法居留我國相關證件,通曉中文及東南亞語 (含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寮國語任 一語言)或其他特殊語系,依法得在我國工作者。
(二)時間:110年12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30分。
(三)地點:本局6樓大禮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四)開放報名人數:60名(額滿為止)。參加順序如下:
1、 優先招募對象為本局各分局推薦參訓通譯人員。
2、 其次為109年列冊通譯且有持續配合者。
3、 再次為各分局語言人才(各分局常用非列冊通譯人員)、東南亞語言外罕見或少用語種者及其他有意願擔任本局通譯者。
4、 如報名情形踴躍,將依本局語言人才需求及報名表繳抵先後順序予以錄取。
(五)課程內容(師資):
1、 警察業務簡介─交通法規介紹暨交通安全宣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分隊長江柏欣。
2、 通譯專業技能及通譯倫理責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陳子瑋。
3、 偵查程序概要─刑案偵查程序概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黃淑慧。
4、 偵查程序概要─婦幼案件程序概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黃曼倫。
5、 法律常識─當事人刑事訴訟及法律扶助權益(提審法、刑事訴訟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律師吳富凱。
6、 法律常識─就業服務法介紹: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7、 警察業務簡介─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實務暨通譯人員選任、通譯費計算給付及核銷注意事項: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巡官王薇嵐。
(六)測驗:
1、 本次講習課程結束後,隨即舉行筆試測驗。全程參加本次講習且筆試測驗合格者,贈送宣導品1份。
2、 視到訓及筆試通過情形,另案擇期辦理口試測驗。
3、 筆試及口試過程均全程錄影。
4、 筆試及口試均達60分以上始為合格,任一項未達60分不予發給證書。
5、 結業證書統一俟口試測驗結束後頒發予合格人員。
(七)講習當日中午、晚上均附有餐點,惟為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政策,敬請自備水壺,現場不另提供紙杯或瓶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