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巡邏時,於新北市樹林區龍興街14巷口(塔寮溪邊)查獲丁○良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並以現行犯將丁嫌逮捕。
警方於104年01月17日16時50分許,於樹林區龍興街14巷口,發現一男子將車輛停在塔寮溪邊,神情恍惚的坐在機車上。因該男子穿著的衣服有許多縫補過的痕跡,巡邏員警因天氣嚴寒,且該男子神情異常,擔心是生活窮困需要幫助的弱勢,怕其在塔寮溪邊的異常行徑是有輕生念頭,便上前查看。
丁嫌見員警上前關心卻慌張逃跑,對於員警的詢問亦閃閃躲躲,頻向楊員表示其已失業多年,希望楊員可以幫他一把。楊員秉著多年來的辦案經驗,於盤查中發現丁嫌藏置於機車前方置物籃內的1安非他命吸食器1 組。丁嫌見員警已發現其所有之犯罪工具,已無法辯解,遂向警方坦承渠是剛吸食完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新北市地檢署偵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