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出入公共場所,請戴口罩與勤洗手。 自即日起,進入本局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一律配戴口罩(本局無提供口罩服務)。如未配戴口罩或體溫超過37.5°C之申請者,本局將派專人於大門口受理,謝謝您的配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