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4時37分許,中和地區發生一起「疑似縱火」之案件,警方查獲王姓犯嫌(66年次,有公共危險、竊盜刑案資料)涉有重嫌,渠供訴因心情不佳,至中和區安和路加油站旁之停車場,以捲筒式衛生紙作為縱火之媒介,將該衛生紙置於停車場內被害汽車(小貨車)之前輪,並點火燃燒衛生紙,導致車頭已碳化燒焦與波及週邊另外3台自小客車,另6時許,現場並由鑑識人員及消防隊採證並鑑定起火原因後,發現加油站旁之另1台自小客車冒煙,在右後輪發現遭燒燬之捲筒衛生紙,另外路邊停車格1台小貨車右後輪胎亦放置衛生紙起火中,經消防人員緊急滅火後,警方詢問加油站員工表示,該王姓犯嫌行跡可疑在加油站周邊來回走動,警方在附近發現該王嫌並將渠帶返所偵辦,調閱監視器發現王嫌疑似以藉用廁所為由向加油站員工借用衛生紙,並自行進入加油站倉庫拿取衛生紙再趁機縱火,至於王嫌稱縱火是因為一時心情不好,警方仍然深入調查中有無其他原因,訊後將依縱火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男子加油站旁縱火 辯稱心情不好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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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第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