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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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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春節假期長,各位民眾宅在家裡上網,可要當心網路交友陷阱!
30歲的臺北章先生某日夜間在家中上臉書時,有一名女生主動加入好友,聊了一會兒就交換skype帳號,並轉往skype視訊聊天,半小時後女方要求章先生有更深入的互動,主動脫衣示愛,於是雙方就透過視訊進行親密交流。隔日女方告訴章先生,他的裸露畫面都已經被側拍下來,向章先生勒索美金300元,否則於網路上公佈影片,章先生依照歹徒指示匯款至菲律賓,而後歹徒食髓知味,要求被害人繼續匯款,被害人不堪其擾出面報案。
網路交友方便有趣,但具有隱密的特性,因此傳遞的訊息極容易造假,警方呼籲網路交友應具備以下幾點防範觀念:
一、個人資料保密:即使曾經聊過天,不代表對方就是可以信任的朋友,切勿向網友透露個人資料,如聯絡電話、住址等,也不輕易寄出個人照片,包括私密性感影像,更勿透過視訊裸露身體,以免遭側拍作為威脅,甚至遭歹徒於網路上散布。
二、避免金錢往來:有詐騙歹徒即運用網路交友,以美色誘惑進而要求借貸,或是假稱有投資良機,請被害人匯款。為避免網路詐騙,應避免金錢往來,對方如開口借錢,應婉拒或轉移話題,以免屆時追討無門。
三、避免單獨赴約:與網友見面宜選擇人數較多之網聚,或邀請友人同行,並約在人多的公共場合,碰面的時間、地點,均應告知家人。一旦發現對方言行不一,或有任何異狀,即冷靜儘速離開。
另外,妥善規劃假期,控制上網時間,避免過於沉迷網路,才能讓自己獲得充分休息,度過一個充實的年假。

 

單位: 預防組  管理人: 偵查員周梅仙  電話: (02)8024-3033分機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