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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至本局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一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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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09-04-13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自109年4月15日起,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進入本局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一律配戴口罩(本局無提供口罩服務)。如未配戴口罩者,請至周邊商店購買後再進入本局申辦,謝謝您的配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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